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幼儿园招生 - 正文

永安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4-7-4 16:04:25

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现就我市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地方负责和教育主管、多方协作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免试入园,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

二、招生年龄

1.大班: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2.中班: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3.小班: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4.小小班: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三、招生办法

1.城区公办幼儿园

根据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和燕南中心幼儿园的招生容量,今年将对此三所幼儿园的小班招生采取先预报名,经资审后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采用摇号方式录取(具体说明见附件3)。

(1)报名时间:6月28日-29日。

(2)报名地点: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燕南中心幼儿园。

(3)摇号录取时间:7月12日上午,8:30-9:30实验幼儿园,9:30-10:30机关幼儿园,10:30-11:30燕南中心幼儿园。

(4)摇号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多媒体教室。

(5)注册时间:9月4日-5日。

(6)招生咨询电话:

实验幼儿园:0598-3833611、0598-3800176;

机关幼儿园:0598-3617892、0598-3609189;

燕南中心幼儿园:0598-3853236、0598-3852506。

2.乡镇中心幼儿园

由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到辖区幼儿园免试入园(乡镇公办园若招生报名数超过实际班生容量,可按摇号方式录取)。

招生时间:7月5日-6日。

3.民办、厂矿、部门办和农村幼儿园

由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到辖区的民办、厂矿、部门办和农村幼儿园免试入园。

招生时间:7月5日-6日。

四、几点要求

1.各幼儿园要认真对本辖区内学龄前幼儿的基本情况进

行摸底调查,切实把提高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乡镇幼儿园,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动员本辖区内尤其是村一级学龄前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力争使本辖区内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确保我市学前入园率得到不断巩固和提高。

2.各幼儿园应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容量开设相应的班级,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幼儿年龄段招生,不得任意变更。班生数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编班,原则上按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的标准实施。

3.各类幼儿园对外张贴或发送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实事求是,符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禁止夸大其词,虚假宣传。民办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按照《永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三明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永教通〔2007〕24号)文件规定执行。

4.各幼儿园应按要求,认真、如实地采集幼儿入园资格信息,以备验查。每学期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和变更工作。

5.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和燕南中心幼儿园应成立幼招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3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初教科备案,领导小组对幼招工作负责;6月20日前完成有关招生宣传工作(在本园门口和醒目位置张贴好预报名和摇号录取的操作流程、要求和注意事项等);7月4日前将《幼招资审报名情况汇总表》及附有相关复印件的《资审表》报送教育局复审。7月12日上午在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多媒体教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进行摇号,并当场公布录取名单。

五、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幼招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幼招资审认定工作。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如:招收不及龄幼儿、组织入园考试、手续及材料弄虚作假等),凡违反规定者将按永教〔2007〕60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属于公办幼儿园的将对园长予以行政处理,属于民办幼儿园的将取缔其办园许可证。在工作中因疏忽大意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将对幼儿园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在职称上予以高职低聘处理,在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因工作不实、有错不纠、弄虚作假、办事不公造成群体性上访等不良影响的,对相关校级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相关校级领导予以免职处理,对相关责任教师予以岗位调整直至待岗位处理。

幼儿园招生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617825、3631304。

 

附件:

1.永安市2014年秋季幼儿园指导性招生计划表

2.永安市2014年秋季幼儿入园资格审核报名登记表

        3.永安市201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幼儿入园资格审核

有关情况说明

4.永安市201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幼儿入园资格审核报名情况汇总表 (Excel表格)                    

 

 

                    永安市教育局

                            2014年6月4日

 

附件1

永安市2014年秋季幼儿园指导性招生计划表

 

学   校

人数

学   校

人数

学  校

人数

实验幼儿园

210

南塔幼儿园

60

贝贝星幼儿园

90

实幼八一分园

30

欣荣幼儿园

30

佳福龙幼儿园

30

机关幼儿园

210

飞翔幼儿园

30

大湖镇

300

燕南中心幼儿园

120

嘉裕幼儿园

90

槐南乡

300

妇联幼儿园

60

宏艺钢琴艺术幼儿园

30

洪田镇

220

煤业幼儿园

120

新启航幼儿园

60

上坪乡

40

爱儿幼儿园

90

贵族英博幼儿园

60

贡川镇

60

北大桥幼儿园

60

红太阳幼儿园

30

小陶镇

300

明欣幼儿园

30

蓝天幼儿园

60

曹远镇

120

小太阳幼儿园

30

永福幼儿园

30

青水乡

110

阳光幼儿园

30

林业新村幼儿园

30

安砂镇

100

童心幼儿园

30

汽车厂幼儿园

30

罗坊乡

50

新蕾幼儿园

30

新概念幼儿园

120

西洋镇

300

金童幼儿园

90

水东幼儿园

30

燕南街道

100

红蜻蜓幼儿园

30

蒲公英幼儿园

30

燕西街道

30

紫云幼儿园

30

小叮当幼儿园

30

燕北街道

90

吉祥幼儿园

30

贵族德育幼儿园

60

 

 

贵族含笑幼儿园

120

宁龙幼儿园

30

 

 

红苹果幼儿园

90

南门幼儿园

30

 

 

益民幼儿园

30

丰海幼儿园

30

 

 

林业花园幼儿园

60

向日葵幼儿园

30

合 计

4700

 

 附件2 

永安市2014年秋季幼儿入园资格审核报名登记表

           幼儿园(盖章)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家庭详细住址

房产证地址名称:

现门牌证地址名称: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房屋权属

(注:在确认栏目上打“√”)

自购或自建

政府廉租房

单位公房

寄户

租房

 

 

 

 

 

部队子女、客商证、

请选择符合条件的就读学校: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

身份证号是否属实:

房产业主与新生关系:

材料是否齐全:

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审核人(签字):

园长(签字):

 

说明:1.本市城区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2.户籍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其父母务工合同(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3.户籍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暂住证、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其父母务工合同(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4.到我市投资兴业的境外客商,提供客商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5.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出具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幼儿园存档,一份摇号录取时用)。以上材料,家长除提供原件外,相关复印件一份附表后。 

附件3

永安市201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幼儿入园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固定居住地为依据,携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2.凡到我市投资兴业的境外客商,根据永委办[2004]10号文规定,取得客商证的客商子女可根据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园所,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携带客商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到幼儿园报名。

3.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根据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园所,由所在部队出具证明,并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提供家长军官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到幼儿园报名。

4.进城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报名:

(1)幼儿户籍在本市乡镇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其父母务工合同(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参与报名。

(2)幼儿户籍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暂住证、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其父母务工合同(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参与报名。

5.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和燕南中心幼儿园不得重复报名,提供的资审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录取后因多种原因不去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再递补。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